为科学评价九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参照《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考核方案》,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创造力,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决策与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吴助寿担任,副主任张玄任副组长,中心其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成员。考核组负责测评结果的统计、汇总,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局党组。
三、考核对象
九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全体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共有6人参加本年度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同时作为推荐上级表彰、晋升使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原则及内容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与注重实绩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目标管理与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德,包括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表现和出勤率等;绩,包括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贡献大小;廉,包括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注重考核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德的表现情况。
五、其他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纪律。我中心要高度重视,把考核工作作为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做到考核、工作两不误,高质量地完成考核任务。
2、优秀等次名额。按(九人社函〔2024〕4号文件)及局机关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20%。
监测中心工作人员6名产生1个优秀名额,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3、填写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九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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