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1-03 12:3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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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医疗保障局部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年初组建成立为正处级的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四)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和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九江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和九江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64.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6.26万元,较2021年减少49.67万元,下降75.3 %;本年收入合计1648.58万元,较2021年增加370.13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根据指标单追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抄告单追加项目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47.37万元,占9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1万元,占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664.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64.67万元,较2021年增加594.86万元,增长55.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的人员经费及追加的项目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较2021年减少273.87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存在跨年度转移中央支付的项目经费,因资金下达较晚,年末未能支付,结余资金较大,但2022年不存在该情况。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15.28万元,占73.0%;项目支出449.38万元,占27.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24万元,决算数为164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6万元,决算数为19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6%,主要原因是:根据指标单追加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1.37万元,决算数为140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主要原因是:根据指标单追加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抄告单追加项目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1万元,决算数为4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年内缴费基数提高。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选调生1名,该款项为支付选调生安家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7.9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59.20万元,较2021年增加248.30万元,增长40.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补发津补贴比去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5.37万元,较2021年增加191.4万元,增长167.9%,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追加项目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2万元,较2021年减少74.24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当年退休人员,本年度无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30.49万元,较2021年增加27.08万元,增长794.1%,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2022年采购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5.6 万元,决算数为2.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决算数为 2.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执行标准在预算数之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累计接待24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48万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新增人员而增加了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经费,基金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6.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0.35%。
组织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专项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完成实施情况较好,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根据评价项目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我部门项目评价平均得分95.56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支出都制定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并加强监督,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根据定性定量指标相结合,科学性和相对性原则,制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监管、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决策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合理资金分配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
“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的开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购药,提升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
通过对各项目研究分析、了解询问等方式收集项目立项、决策、实施、管理与项目财务核算等相关资料;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分析评价情况
①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②评价指标体系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履职效果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包括各项目具体实施的任务明细指标。通过产出数量指标来判断绩效完成情况,分析所能达到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项目效果,形成最终的评价指标体系。
③评价方法
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个步骤,定量评价以评价客体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查和核对,测出定量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由工作组调查问卷、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及现场考察提问,经量化分析得出定性评价结果。评价工作组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3、综合评价结论
我部门认真部署了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收集、汇总的绩效考评佐证材料,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优质高效保障、科学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评价项目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我部门项目评价平均得分95.56分。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财政安排项目预算资金共计849.92万元,其中纳入部门年初预算资金136.4万元、年终追加项目预算资金713.52万元。其中:“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专项经费39.4万元、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专项经费220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38.66万元。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专项经费:参保人员就医和购药更为便捷,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DIP 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专项经费:DIP付费方式改革突出了总额预算管理和支付限额,避免了按项目付费的弊端,以病种为计价单元和付费基础,不再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分配基金。有利于医保促进医疗机构注重精细化管理和依据临床需要提供服务,患者医疗质量安全得到更好的证,费用更加合理。DIP 付费方式改革符合我国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理念,将对及卫生事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国家、省、市、县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①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不全面,加上部分群众对医保政策不关注,导致医保政策的普及率不高;
②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年预算438.66万元,执行数为338.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不足。
(2)改进措施:
①改进医保政策的宣传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提高医保政策普及率;
②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资金使用安排,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将通过绩效自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扬优势,补短板,设置更合适的指标,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3)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评价结果在网站进行公开。
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具体详见附件2: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部门评价报告
(1)两定机构专家评审准入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自评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结余。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3、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部门评价报告.pdf
附件2、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