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问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家庭共济(二)
发布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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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参保人更了解身边的医保,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度,用好医保待遇,现推出答疑专题——医保问答,为大家解答各种常见的问题。

01
问: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会影响本人使用吗?

答: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02
问:使用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能使用授权人共济账户的余额吗?

答:使用人应优先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含原居民家庭账户)基金;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原居民家庭账户资金无法使用时,方可使用共济资金。

03
问:省外异地就医时,能否使用共济资金?

答:共济资金仅限本省省域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

04
问:使用人使用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答:使用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类别中可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含省内异地就医),可使用共济资金。具体可使用的场景以使用人参保地医保政策为准。

05
问:使用人如何使用共济资金?

答: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操作成功后,使用人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名使用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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